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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11-28 15:50

[記者鄭淑婷/桃園大安區 台北舒壓報導]43歲梁姓女子與妹妹不合,梁女不滿妹妹在臉書PO文「公審」她,因此對妹妹提出家暴、誹謗告訴,她收到妹妹的起訴書後,拍照傳給曾「公審」她的網友,卻沒有將上頭妹妹的個資隱藏,反被妹妹控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,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將梁女起訴。梁女辯稱,之前妹妹PO網公審她,她才會將起訴書私傳給曾看到文章的人,想要澄清、證明自己的清白;不過,起訴書上梁女妹妹的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號碼、住址「全都露」,檢方認為梁女已違反個資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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